我不锈钢管配件受欧盟“关照”出口下降
11月15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泰国的玛钢管件做出反倾销初裁,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2.1%-67.8%,将近产品价格的一半的价格。由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发起的对中国出口到关税同盟统一关境内的冷轧不锈钢无缝管反倾销调查延期6个月。
去年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和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相关产业,正式提交了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常熟华新特钢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之所以要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大东方是因为在国内企业无法生产不锈钢无缝管时,欧盟和日本的钢管价格飙高;而当国内可以生产同类产品时,欧盟和日本的钢管便大幅降价倾销,损害了国产厂商的利益。
我国商务部此前也发布最终裁定公告表示,决定自11月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征收9.2%-14.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2年11月9日起5年。据了解,商务部于2011年9月8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2年5月8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商务部表示,在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产业受到实质损害。